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文件指出,到2020年,全面启动能源革命体系布局,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化,根本扭转能源消费粗放增长方式,实施政策导向与约束并重。2021—2030年,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和核能利用持续增长,高碳化石能源利用大幅减少。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0亿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天然气占比达到15%左右。
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加快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新建大型机组采用超超临界等最先进的发电技术,建设高效、超低排放煤电机组,推动实现燃煤电厂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燃气电厂排放水平,建立世界最清洁的煤电体系。
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以分布式利用为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不断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实现与常规电力同等竞争。
因地制宜选择合理技术路线,广泛开发生物质能,加快生物质供热、生物天然气、农村沼气发展,扩大城市垃圾发电规模。
创新开发模式,统筹水电开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区域,推广开发利用地热能。
开展海洋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示范推广。
采用我国和国际最新核安全标准,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做好核电厂址保护,优化整合核电堆型,稳妥有序推进核电项目建设,加强铀资源地质勘查,实行保护性开采政策,规划建设核燃料生产、乏燃料后处理厂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场。详细情况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有利于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积极主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推进能源革命作为能源发展的国策,筑牢能源安全基石,推动能源文明消费、多元供给、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加强合作,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根本性转变。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和实施方案,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密切跟踪分析,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