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出现的弃水弃风弃光和补贴资金不足等问题,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在严控部分地区新增建设规模的同时,加强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落实,鼓励多措并举扩大补贴资金来源,并创新发展方式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减少补贴需求。
在可再生能源装机快速增长的过程中,一度出现消纳困难的情况。对此,《指导意见》明确,将加强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把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送出消纳作为安排本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规模及布局的基本前提条件。
补贴缺口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大“拦路虎”。《指导意见》明确,要多措并举扩大补贴资金来源。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已制定本省级区域支持可再生能源建设和利用补贴政策的地区可相应扩大建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