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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力2015年第一批直接交易电量达20亿
发布日期:2015-04-07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国家电网

 4月1日,记者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电力交易中心了解到,在2015年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会上,来自新疆各地的26家电力用户与7家发电企业签订直接交易合同,直接交易电量达到20亿。

“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是由自治区经信委确定的,分别是用电户电压等级为110千伏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和环保排放达标的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公用火力发电企业”,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电力交易中心副主任龚文军告诉记者,“这次确定的直接交易电量为20亿千瓦时,是按照自治区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执行,即现阶段年度交易电量暂按电网企业上年大宗工业售电量的5%左右。”

直接交易会是通过该公司建设的电力交易平台完成的,按照新疆印发的新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和能监办制定的细则进行交易和匹配。在新疆经信委和能监办的监督下,新疆公司电力交易中心通过交易运营系统发布直接交易成交结果,达成的各种交易转入执行阶段。结果发布后,交易双方通过交易运营系统签订电子合同,并在交易大厅签订书面的《直接交易合同》。直接交易的成交结果和《直接交易合同》要向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能源监管机构报备。

而就在4个月前的2014年12月1日,新疆组织启动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过网直接交易试点活动,实现了电力用户通过交易平台与发电企业直接过网交易。那次的直接交易电力仅2.4亿千瓦时,参与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也仅分别有3家和4家。

仅仅过了4个月的时间,新疆进一步加快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活动,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从3家增加到26家,都是政府需要扶持和节能减排达标的企业,发电企业也从4家增加到15家,交易电量更是增加到20亿千瓦时,企业参与规模和双方交易总量都实现了突破,充分调动了广大电力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积极性。

“与去年首次试点相比,这次直接交易的参与规模更大、时间周期更长,根据统计结果,这次交易中发电企业为电力用户的让利超过了1个亿”,龚文军介绍了这次直接交易的意义,“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直接交易的企业范围可能会进一步扩大,直接交易电量也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据了解,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中,明确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过网交易试点活动要严格遵循市场主导、稳妥推进、节能减排、安全运行四大原则。直接交易电量实行总量目标管理,现阶段年度交易电量暂时按照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上年工业售电量的5%左右安排,后期根据电力市场发展情况逐步调整。同时要求电网企业公平、公正地向直接交易双方开放电网和提供输配电服务,并按规定向交易双方提供用电安全、用电质量等辅助服务及电力调度信息。电网企业根据国家批复的输配电价收取输配电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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