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机构调整促进核安全体系完善
在发展势头正猛时骤然进入蛰伏状态,这让我国核电界在过去一年中显得更加低调。然而,王炳华认为,虽然国内核电发展势头受到非常大的影响,但是通过这段时期的工作,我国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上的思路更加清晰了。
2011年12月,环保部讨论并原则通过了 《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 “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送审稿)》。业内人士透露,这份被媒体简称为《核安全规划》的报告已上报待批,同时,国家能源局拟定的《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调整规划》,以及各核电公司提交的福岛事故后的安全检查报告均已陆续上报国务院进行审定。
环保部表示,“十二五”期间,核安全标准会有所提高。《核安全规划》的重点是加强对核电安全的监管,从而提高核电设施以及核电利用的安全水平,降低辐射环境安全风险,保障核电站的运营安全、环境安全以及公众的健康,推动核能以及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外,我国在核安全监管机构上也进行了大幅度调整,监管力量进一步增强。据了解,国家能源局将新增设核电司;国家核安全局在原来一个司的基础上调整到三个司,核安全监管人员增加了近千人;同时,国防科工局也新增设核应急司。
可见,暂时的休整是为了将来走得更远。我国关于“核安全”的系列动作正紧锣密鼓,核安全监管机构调整、核安全标准的提高以及核安全等多项规划政策的出台都为我国核电安全提供了进一步保障,核安全体系建设正逐步完善。
在安全的前提下,再议核电发展,一切皆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