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福建省电力公司将投资230亿元建福州电网
发布日期:2011-08-31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福建省电力公司 作者:林丽萍 王山林
8月5日,福建省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十二五”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表示,将携手推进福州“十二五”,提高福州电网发展水平,满足福州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服务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将投资230亿元,用于福州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将在福州建设福建省首座。
“十二五”是福州市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协议,“十二五”期间,福建省电力公司计划投资230亿元,用于福州电网的建设与改造,按照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提高福州电网装备水平,助力“大福州”海西省会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满足福州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电需求。“十二五”期间,规划在福州新建福建省首座特高压变,容量600万千伏安;新(扩)建500千伏变电站3座,新(扩)建变电站19座,新(扩)建110千伏变电站76座,新建500千伏710公里,220千伏线路485公里,110千伏输电线路800公里;开展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解决110千伏和35 千伏电网 “单线单变”问题;2012年实现全市所有乡镇电网双。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电力公司将推进福州电网220千伏、110千伏智能变电站的建设,加快推进电网智能化。福州中心城区10千伏网将实现,同时建设综合型更换站5座、电池配送站8座,交流980个。加快推进220-500千伏主干网工程建设,满足建设、场开发规划以及区域负荷增长需要。
根据“十二五”电网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福州市政府与福建省电力公司将在加快建设、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设福州新型农村电网、全面规范管理和确保安全供电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
福州市政府则将纳入各级政府工作 “通道”,按所属行政区域划分,将建设进度指标纳入各县区政府绩效考核,确保电网建设项目按计划准时开工、投产,同时对社会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在电网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时简化流程、加快办理,从建设责任、规划设计、工程用地、线路走廊、项目审批等多方面相互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推进电力行政执法,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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