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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大用户直接交易仍难以规模发展
发布日期:2012-08-14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日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表示,我国将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选择部分电力供需较为宽松的地区,开展竞价上网试点。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体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具备一定规模的非高耗能企业,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试点。

大用户直接交易是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的路径之一。根据既往研究,其思路是,在不改变现有电网体制的前提下,一定电压等级或一定用电量等级以上的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洽购电能和价格,并向电网企业交纳过网费。

目前,我国大用户直购电电价仅在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广东、江苏六个省份试点。电监会《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11)》显示,2011年全国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共完成81.94亿千瓦时。这一交易量不足全社会4.7万亿用电量的千分之二。

大用户直接交易举着市场化改革的旗帜,却难以规模化发展。

倡导者认为,我国工业用电量占70%以上,特别适合开展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当直接交易电量占社会用电总量一半以上时,电力市场化改革就很有味道了,煤电联动的问题也迎刃而解了。

大用户直接交易之所以难以推广,“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把这种市场化探索纳入了行政审批的框架。谁参加要批,与谁结对要批,交易多少电量也要批,层层批,事事批。市场的灵活性被审批限制,企业自主交易权变成了政府的特许和恩赐。”一位电力改革派专家说。

另外一个顾虑是,大用户直接交易相当于为高耗能企业提供优惠电价,鼓励高耗能企业发展,大用户直接交易与节能减排精神不符。

“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所谓高耗能产业如铝、冶金、水泥,都是经济发展必需的。或者国产或者进口,目前中国不能主要靠进口,只能自己生产。如果兼顾节能减排,只要规定同行业能耗先进的企业优先参加直购电即可。这样做的结果将使同样的产出,只需更低的能耗,对节能减排大有改善。”上述专家说。

大用户直接交易排除非议,需要完善的制度设计。首先,需要设定准入门槛并严把准入关,使行业内的优势企业参与并从中受益,优胜劣汰,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可以考虑优先选择高新产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具备产业比较优势的地区、电力供需比较宽松的地区、能源资源富集的地区开展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整体设计,分步推进。

这样的制度设计,可以打消与节能减排相悖的顾虑,为优势产业、具备发展潜力地区提供优越的价格交易制度。

大用户直接交易是售电和购电市场化探索,发电者和用电者得以面对面。这一思路与“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改革思路一脉相承。这一思路推行需要配套制度改革,如电网监管制度、购电侧竞争制度、电力交易制度建设等。

“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目的是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但首先需要在准确核定输配成本的基础上形成输配电价。输配电价的高低直接决定输配电企业的利益,价格形成可以考虑现有成本构成、横向对比,确定科学合理的独立输配价格。

其次,确定需求侧市场开放的准入标准,形成合格的购电主体,谨防高耗能产业借此机会反弹;其三探索建立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当然这个平台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可以是双边的,也可以是多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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