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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电力公司首次提出四项服务时限承诺
发布日期:2011-10-21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日,记者从重庆市获悉,在该市部门贯彻公司新“三个十条”措施中,首次提出了四项服务时限承诺。修订后完善后的新“十项承诺”和“十个不准”,时限标准高于行业要求。
  重庆市电力公司新闻发言人周焰介绍,这四项服务时限承诺分别是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对欠依法停电的客户,费用结清后24小时内恢复。

  周焰称,在今年10月13日国家公司发布新修订的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行为“十不准”和强化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等“三个十条”,对原80%的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其中新增8条,修订完善20条,补充新的内容和要求16项。

  具体而言,新的服务承诺主要增加了电能计量表计、抄表质量、客户投诉反应时限、缴清欠费复电时限、信息公开渠道、有序用电等方面内容;新的员工服务“十个不准”中增加了客户业务办理、窗口服务行为、对外收费、首问负责制、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以及供电服务过程中易发的不规范行为等具体要求。修订完善后的新“十项承诺”和“十个不准”,条款范围基本涵盖了供电服务与客户接触联系最多最紧密的业务类型和服务体验。

  在强化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方面,新推出的措施中提出要“健全完善调度交易服务机制”、“增进网厂和谐。”增加了“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调控目标,合理安排发进度,公平调用组辅助服务”、“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严格遵守政策规则,公开透明组织各类电力交易,规范签订、执行交易合同,按时准确完成电量结算”、“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关停计划,做好优先消纳工作,提高调度交易精益化水平,促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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