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能源发展
形势如何?
《规划》称,“十一五”时期,我国能源快速发展,供应能力明显提高,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十二五”能源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十二五”时期,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能源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我国既面临由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的难得历史机遇,又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从国际看,全球气候变化、国际金融危机、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地缘政治等因素对国际能源形势产生重要影响,世界能源市场更加复杂多变,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从国内看,能源发展的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相互交织,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互相影响,资源和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节能减排形势严峻,能源资源对外依存度快速攀升,能源控总量、调结构、保安全面临全新的挑战。
怎样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规划》中提到,要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2015年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是:能源消费总量40亿吨标煤,用电量6.15万亿千瓦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能源综合效率提高到38%,火电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到323克/千瓦时,炼油综合加工能耗下降到63千克标准油/吨。
与上述目标相配套,《规划》提到,要把节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工业节能,以世界先进能效水平为目标,制定“领跑者”标准和政策,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实施工业节能重点工程。
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也是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重要手段。要优先在中西部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布局能源密集型产业,东部地区除利用进口优质能源资源外,从严控制新上能源密集型项目,促进能源密集型产业梯级有序转移。
此外,还应明确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着力加强用能管理。
电力供应如何变革?
针对电力发展,《规划》提出,坚持输煤输电并举,逐步提高输电比重。结合大型能源基地建设,采用特高压等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先进输电技术,稳步推进西南能源基地向华东、华中地区和广东省输电通道,鄂尔多斯盆地、山西、锡林郭勒盟能源基地向华北、华中、华东地区输电通道。加快区域和省级超高压主网架建设,重点实施电力送出地区和受端地区骨干网架及省域间联网工程,完善输、配电网结构,提高分区、分层供电能力。加快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工程,推进配电智能化改造,全面提高综合供电能力和可靠性。
《规划》就推进智能电网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着力增强电网对新能源发电、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等能源利用方式的承载和适应能力。“十二五”时期,建成若干个智能电网示范区,力争关键技术创新和装备研发走在世界前列。
《规划》还要求全面推进能源民生工程建设,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到2015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实现行政村通电,无电地区人口全部用上电,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如何推进能源价格改革?
《规划》强调,“十二五”期间重点将理顺电价机制,深化油气价格改革。具体而言,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价格机制。同时,改进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机制。此外,还要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大力推广峰谷电价、季节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制度。推进工业用户按产业政策实行差别化电价和超限额能耗惩罚性电价,实施并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规划》称,要在电力、油气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得新进展,能源财税机制进一步完善,能源法规政策和标准基本健全,初步形成适应能源科学发展需要的行业管理体系。
《规划》提出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在总结广东、广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建立上下游价格合理传导机制。同时加快推进能源资源税改革,逐步理顺国家与开发主体、中央与地方资源收益分配关系。
分布式能源发展应注意什么?
《规划》提出,将统筹传统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要按照自用为主、富余上网、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实现分布式能源与集中供能系统协调发展。
《规划》要求,根据资源特性和用能需求,将加快风能、太阳能、小水电、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式开发利用。以城市、工业园区等能源消费中心为重点,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屋顶光伏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尽快提高分布式供能比重。因地制宜在农村、林区、牧区、海岛积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建设,解决偏远地区生活用能问题。
实现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重要方面。到2015年,建成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10个左右各具特色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