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鼓励电力企业建设和运行脱硝设施,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近日发改委下发《关于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月1日起,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从现行的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至全国,补贴价仍然为每千瓦时8厘钱。据悉,为了提高发电企业脱硝积极性,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出台燃煤发电机组试行脱硝电价政策,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4个省(区、市)符合政策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8厘钱,用于补偿企业脱硝成本。据统计,2012年上半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首次出现同比下降0.24%,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