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5日电 截至7月23日18时,“7.21”特大自然灾害造成全市农业生产经济损失达到9亿元。为积极应对灾情,确保灾后农业生产不减产、农民收入不降低,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及有关单位迅速成立了“‘7.21’灾后农业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紧急协商安排资金逾亿元,并研究制定了七项新措施,加快推进灾后农业恢复生产工作。这是记者从市农委获悉的。
据介绍,为切实做好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特大暴雨造成的损失,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及有关单位于昨天(24日)迅速成立了“‘7.21’灾后农业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灾后农业恢复生产工作,下设产业服务组、政策性农业保险组、资金保障组、山区工作组、防疫工作组、新农村工作组、专家组、新闻报道组等8个工作小组。在紧急协调安排1亿多元资金的同时,研究制定了七项具体措施:
一是支持因灾损毁的设施农业重建和恢复生产。因灾损毁严重的设施农业重建的,纳入全市老旧设施农业改造范围,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二是支持因灾损毁集约化蔬菜育苗场恢复生产。对因灾损毁的集约化蔬菜育苗场重建恢复生产的,安排一定资金予以补贴,增强蔬菜种苗供给能力,提高在灾后蔬菜恢复生产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实施物化补贴促进蔬菜和粮经作物恢复生产。以物化补贴形式支持蔬菜和粮经作物恢复生产,其中:因灾绝收蔬菜和粮经作物改种蔬菜或早熟品种的,安排种子物化补贴30元/亩、农药肥料物化补贴不低于20元/亩;支持受灾粮经作物加强水肥管理,安排农药肥料物化补贴不低于20元/亩,用于补充土壤肥力提高作物产量。
四是支持健康养殖业灾后恢复生产。支持因灾损毁严重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户)恢复生产,根据养殖场(户)设施、设备和受灾损失情况,给予一定补贴,用于恢复生产所需设施、设备的重置、修复和生产物资的购置,恢复和提高健康养殖业生产水平。
五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消毒确保灾后无疫情。加强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环境消毒、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疫情监测工作,安排资金用于购置防疫药品、诊断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设备,防止灾后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六是加快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督促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公司启动大灾应急预案,按照简化程序、合理定损、优化服务、及时赔付的工作要求,加快灾情的查勘定损速度,尽快将理赔资金发放到受灾农户手中。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户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切实提高农户应对自然风险的能力。
七是搭建灾后农业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平台。协调金融机构强化与区县合作,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计划安排10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用于支持本市郊区救灾和恢复生产。
记者同时获悉,为加快救灾和恢复农业生产进度,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进一步简化程序、加快资金拨付速度,近日即下达部分资金,用于重灾区灾后农业恢复生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已向受灾的房山区、门头沟区、通州区和平谷区紧急拨付2500万元,主要用于水毁村庄的恢复重建和农民生活生产保障。
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