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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中国年内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发布日期:2012-02-28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天津2月27日电 (张猛)中国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任东明27日在天津表示,中国2012年将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任东明在出席此间举行的“2012天津风电产业创新论坛”时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将对中国各省(区、市)总电力消费、电网企业收购电量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设立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以达到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发展目标,鼓励各地区积极开发利用当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规模化开发和有保障消纳的目的。初步确定电网企业、大型发电投资企业以及地方政府为三大责任主体。

他说,配额指标的确定应与国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的宏观目标相协调;应确保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发电产业均衡规模化发展;按照综合考虑“消费责任、消纳能力、发展潜力、电网布局”的原则区别对待;对于已形成互联电网、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潜力的地区承担同等的配额指标。

对于配额考核与监督,任东明最后表示,一是将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量计入各省市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二是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会同监察、统计、审计等部门以及国资委、国家电监会等机构针对各责任主体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据了解,在为期两天的2012天津风电产业创新论坛上,国内外200余位风电产业界专家、学者、企业领导、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围绕中国相关新政策解读、风电产业发展中急需的创新项目等话题进行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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