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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维权 法外求解引争议
发布日期:2012-04-20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人民网

    本报长春4月19日电 (记者祝大伟)快递包裹中有东西丢失了,吉林省网友“若sir”连发了17天微博进行维权,最终获得中通速递公司2880元的全额赔偿。微博成了法律之外的维权渠道,这让不少人感觉很新鲜,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3月26日,“若sir”的家人从拉萨给他寄了一份快递包裹,里面装了一只水杯、一双鞋和一个背包。3月31日包裹收到时,背包却没了,只剩下水杯和鞋。“若sir”说“包装箱下的封签明显被人撕开过”,因此拒收邮件。
  
当日11时33分,“若sir”向中通速递官方微博发出第一条信息说,邮件里价值近3000元的包被快递公司偷了,气愤地指责:“你们是贼,还是什么?”并呼吁所有“粉丝”帮助“猛烈”转帖维权。同时,“若sir”把事件详情迅速发到众多媒体、名人和相关部门的微博中,继续扩大事件的影响。4月3日,“若sir”的投诉微博已被近1100人转发,300多人评论。
  
随后几日,“若sir”的微博大量链接了快递行业暴力分拣、私吞货物等不当行为的报道。4月10日和11日,投诉事件被报纸、广播大量报道。仅这两天内,“若sir”就发布了5000多字、共计50多条微博。
  
3月31日14时30分左右,中通速递官方微博受理投诉。4月5日,拉萨分公司表示要赔偿500元,被拒绝。“若sir”坚持要求公司找回被盗物品或者照价全额赔偿。
  
面对“若sir”微博的持续声讨和众多媒体的关注,中通速递副总裁“金任群”4月6日在微博中表示道歉。4月11日,“金任群”在微博中表示:他们不能接受“有罪推定”;这是一个普通商业事件,不能提高到道德层面讨论。“我们承认有责,但应是有限责任。”中通速递官方微博回应道,快递“面单”写有保价条款,对未保价的丢失、短少快件,一直坚持最高为运费5倍的赔偿原则。16日,中通速递没有公开表示出于何种考虑,对“若sir”进行了全额赔偿。
  
接受记者采访时,“若sir”说,经历了丢失物件的愤怒、相关部门的推诿和执着维权的艰辛,现在终于能松口气了。
  
但是,此次微博维权引发的讨论和质疑,并没有终止。有专家认为,在快递服务中,免责条款规定得非常详细,极大地压缩了消费者的权益空间。作为消费者个体而言,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利用微博制造舆论,网友可以掌握强大话语权,改变双方谈判不对等的格局。但是,单方面的言语谴责不能代替客观全面的事实调查,如果言辞过激失当,还可能因为缺乏证据支持造成对企业商业声誉的损害,甚至引发侵权诉讼,所以要避免网络话语暴力倾向。
  
碰 撞
  
微博维权是把“双刃剑
  
微博可以凝聚社会力量,聚焦社会声音,“围观”的力量是巨大的。同时,微博维权是把“双刃剑”。微博必须得到规范,使其健康发展,成为一个合法的、有效的、便捷的维权平台。
  
人民网网友 为微博维权喝彩
  
维权成功彰显舆论力量
  
网友微博维权的成功,某种意义上是舆论维权的成功。微博的互动机制,很容易形成社会公共议题。这个事件中,微博里“维权”、“霸王条款”和对快递服务普遍不满的情绪联系起来,迅速吸引传统媒体关注。传统媒体介入报道后,各大网站和微博纷纷转载,借助传统媒体的权威性,把事件的影响持续扩大。正如“若sir”微博中所说,“直到媒体大面积曝光(中通速递)才回复”。
  
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教授 张 志
  
法外途径解决弊大于利
  
在现实当中过分依赖网络舆论解决问题,需要特别警惕在夹杂进各种情绪后,可能形成话语暴力的现象。以法律为底线的平等协商,对法治社会建设是有帮助的。就长远来说,大家都去寻找法外途径解决问题,对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来说弊大于利。针对快递企业服务普遍不规范的问题,应该与时俱进制定行业的法律规范,建立良好的消费维权制度。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于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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