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力公司推行照明节电新模式
2012年元旦,700盏节能环保型LED路灯在黄梅戏故乡湖北黄梅县安装成功。作为湖北省“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首个受益者,黄梅县政府没有“自掏腰包”,就实现了城市路灯建设项目的改造升级。
2011年10月18日,黄梅县供电公司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湖北省常青源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黄梅城区路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服务项目合约,对黄梅迎宾大道延伸段和黄梅大道两侧路灯进行节能改造。如今,700盏新型LED路灯全部投入运行。
经过专业机构现场测算,黄梅县城市照明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所采用的路灯亮度和均匀度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要求,节电率达到了63.8%,还具有使用寿命更长、维护成本较低等特点,与原来的高压钠灯相比,700盏路灯每年能节省电费40多万元。
2011年,湖北省电力公司积极与社会节能机构、厂商接洽,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推广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储备上游资源。同时,湖北省电力公司与一批钢铁、水泥、纺织、水厂等用能大户和商业场所、机关大楼、地铁等用能单位,达成了节能改造合作意向,为实施节能改造储备了一批下游用户。
以“绿色照明”“绿色办公”为突破口,合同能源管理已经初显成效,成为湖北省电力公司节能减排的一项新措施。目前,黄梅城已经形成了另外3000多盏路灯改造规划,湖北省电力公司与荆门、宜昌、鄂州、荆州、随州等地级市的路灯节能改造合作项目正在顺利推进。预计到今年年末,湖北全省将有10万盏LED节能路灯投入使用,年节省电量超过20亿千瓦时。(程栋 汪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