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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未试点省份要分步调整天然气价格
发布日期:2011-12-28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人民网早报
    早报讯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他未实施新机制的省份,要通过分步调整天然气价格,疏导价格矛盾,使天然气价格水平逐步接近与可替代能源合理比价关系。”国家发改委并未具体说明合理比价究竟是多少。

门站价格不再分类

实行政府指导价

  记者:这次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

  一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天然气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法定价。

  二是将现行区别气源、路径,分别制定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的做法,改为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分省制定统一的门站价格。

  三是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门站价格为最高上限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四是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每季度调整。地方可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对机制进行听证。

  五是对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三种非常规天然气的出厂价实行市场调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进入长途管道混合输送的,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记者:为什么要在广东、广西试点?

  答:推进价格改革将采取整体设计、分步到位,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

  选择广东、广西进行试点,主要考虑这两个地方是新兴的天然气市场,目前没有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应,气源更加接近国际市场。而且按照新机制测算,两省(区)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虽然高于目前广东进口的澳大利亚天然气价格,但较大幅度低于其他气源价格,价格具有比较优势,总体上不会增加用户负担。

以进口燃料油和LPG

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

  记者:广东、广西的门站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答:确定试点地区的门站价格,分三个步骤:

  首先,选择计价基准点。综合考虑天然气市场资源流向、消费和管道分布,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计价基准点。

  其次,计算中心市场门站价格。以市场形成价格的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并按照60%和40%权重加权计算等热值的可替代能源价格。然后,按照0.9的折价系数,即把中心市场门站价格确定为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

  第三,确定广东、广西门站价格。以中心市场门站价格为基础,根据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兼顾广东、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两地门站价格。

为何选择上海市场

作为计价基准点

  记者:为什么选择上海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

  答:“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法,核心是要反映市场需求的约束作用。根据国际经验,一般把天然气集散地或主销区作为计价基准点。

  目前,国内已形成了长三角、京津唐、西南、珠三角等多个天然气消费中心,其中长三角地区多管道、多气源汇集的特点最明显,上海尤为典型。从供应结构看,上海既是西气东输一线、二线、川气东送等重要管道天然气的交汇中心,又接收东海气,还大量进口液化天然气;从需求方面看,上海是全国重要的消费市场。因此,选择上海市场作为计算门站价格的计价基准点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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