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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补贴一览
发布日期:2011-08-16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未知

 杭州市

  规划:至2012年底,推广新能源汽车至2万辆。

  推广方式:整车购买整车租赁电池租赁

  补贴政策:对于以电池租赁模式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可免费使用电池3年或6万公里;对采用整车租赁模式的消费者,将给予整车租赁费用50%的补贴。对购买新能源汽车整车的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将获得最高不超过3万元补贴,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将获得不超过6万元的补贴,同时还享受3年或6万公里的免费充电。

  深圳市

  规划:至2012年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至2.5万辆。

  推广方式:整车购买

  补贴政策: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对生产双模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企业补贴3万元,对国产纯电动乘用车企业补贴6万元。消费者在使用新能源汽车时,可再获得5000元电力补助。

  北京市

  规划:到2012年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至3万辆。

  推广方式:引导购买

  补贴政策: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新能源汽车以3000元/kWh标准给予地方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上海市

  规划:到2012年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至2万辆。

  推广方式:整车购买整车租赁

  补贴政策: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上海市以电池能量2000元/kWh进行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贴2万元,纯电动车最高补贴4万元。

  长春市

  规划:至2012年底,推广新能源汽车1.6万辆。

  推广方式:整车购买

  补贴政策:吉林省和长春市将建立地方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予以国家补贴政策外的额外补贴,保证补贴后的车辆价格与同类或相近燃油汽车价格接近。

  合肥市

  规划:到2012年,推广新能源汽车2.25万辆。

  推广方式:整车购买整车租赁

  补贴政策:购买新能源汽车可获得省市两级财政补贴,最高补贴可达2万元。如采取租赁模式,在5年租期满后不需要补交任何费用,车辆即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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