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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部拨付130亿推动光伏发电应用示范
发布日期:2012-12-12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新华社

    记者12月11日从财政部获悉,根据国务院有关决定精神,为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发展,中央财政日前拨付70亿元资金,支持启动光伏发电应用示范3157兆瓦。

财政部数据显示,加上年初拨付60亿元启动的1930兆瓦,2012年中央财政共拨付资金130亿元,支持启动光伏发电国内应用的总规模达到5200兆瓦,极大地推动了国内光伏发电应用示范。

对于新增财政补贴资金如何发挥作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投资成本等综合因素,本次奖励标准确定为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5.5元/瓦,独立光伏电站和户用系统的补助标准分别为25元/瓦和18元/瓦,有效地调动了光伏电站投资积极性。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进步,促进行业整合,将继续提高组件、逆变器等关键设备供应商和产品性能的门槛条件,晶体硅光伏组件全光照面积转换效率提高到15%,非晶硅薄膜组件转换效率提高到8%。

此外,按照扶优扶强、集中示范的原则,新增光伏发电应用示范注重向大项目、大企业集中。

据介绍,此次启动的金太阳示范工程1万千瓦以上项目有146个,装机规模252万千瓦,占总规模的92%;江苏、山东、湖南、浙江、河南、广东、上海等光伏产业基础好的地区项目规模达到160万千瓦,占总规模近60%;分布在龙头组件生产企业和大型投资开发企业的规模达到150万千瓦,占总规模的55%,其中,前10家项目业主单位的规模达到98万千瓦,占总规模的1/3。

中央财政在推进示范项目过程中还注重惠及民生。对青海、西藏、新疆、海南、湖南、浙江、广东等地方申报的8万千瓦解决偏远无电地区、海岛用电问题的独立光伏电站,全部纳入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范围,覆盖了约28万户无电家庭、80多万无电人口。同时,在教育、军队、武警等系统试点推进光伏应用,并结合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等推进太阳能入社区、入公建、入家庭。

记者了解到,示范项目原则上都要在2013年6月底前建成,项目完工后,将根据示范项目验收评估情况、实际发生成本费用及运行效果等因素进行清算。

此外,财政部在补助资金拨付上也做了进一步调整与完善,即按公告项目的规模、拨付标准及预拨比例,将财政资金拨付地方,由地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将资金拨付至具体项目单位,更好地调动了地方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积极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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