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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投资实施细则42项出齐 加快重点行业改革
发布日期:2012-07-31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中国电力报

    中电新闻网讯 记者 彭源长 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出齐后,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是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尤其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卫生、教育等领域抓紧做几件看得见、鼓舞人心的实事,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以突破“玻璃门”、“弹簧门”的实绩来取信于民。

这位负责人指出,截至目前,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已按国务院要求全部出齐,为《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简称“新36条”)的真正“落地”,提供了基本的依规。有关部门在制定过程中力求有所突破、迈出实质性步伐,很多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除对新36条规定的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外,还提出了煤炭资源勘探、开采、经营、加工转化,以及电网、炼油和新能源等领域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政策措施系统化。他同时指出,我国还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一些尚未破除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及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行业领域客观上对资金、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存在比较高的要求,而现阶段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和能力也还存在一些不能很好适应的问题。

下一步,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管理法规。民营企业也需要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主动积累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切实提高“破门”、“进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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