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老区、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
《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整体实现跨越式发展,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若干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道路建设。加快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到“十二五”末建立起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支持赣州市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电网企业加大投入,2013年底前全面解决赣州市部分农村不通电或电压低问题。
《若干意见》还要求提高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能源保障能力。研究论证瑞金电厂扩建项目,规划建设抚州电厂、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工程等电源点项目。推进国电井冈山水电站前期工作。支持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建设赣州东(红都)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抚州至赣州东(红都)500千伏线路。提高县网供电保障能力,建设石城、崇义、安远等县220千伏变电站。取消赣州市220千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贷款地方财政贴息等配套费用。(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