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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7月10日试行阶梯电价
发布日期:2012-07-11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陕西日报

    阶梯电价终于来了!7月10日下午,省物价局召开通气会。我省居民阶梯电价用电量和用电价格分为三档: 一档月电量为180度以内的用电量(含180度),不加价;二档月电量 为181-350度的用电量(含350度),每度加价0.05元;三档月电量为 351度以上的用电量,每度加价0.3元。

此标准自2012年7月1日(2012 年7月至2013年7月相对应的抄表时间为一个周期)起执行。另外,我省城市合表用户所占比例较大,且承担着较高的电价水 平,此次方案对合表用户采取了不加价的措施,用电价格暂不作调整。阶梯电价只对我省一户一表用户。为解决季节性用电差异,特别是考虑到我省夏季高温炎热用电量 大问题,我省居民阶梯电价以年为周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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