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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市公布阶梯电价方案 除京沪外都有提高
发布日期:2012-06-18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中国新闻网

    阶梯电价将于7月1日正式试行,近日,全国各地陆续公布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在目前已经推出实施方案的省份中,除了按年计量的北京和上海外,其他省份都较听证时提高了各档电量。广东、云南等南方省份将分季节或丰水期计量收电费。而在听证阶段争议颇多的“只涨不跌”和“对人口多家庭不公平”等方面,部分地区也做出了相应调整。

各档电价普遍有提高 京沪按年结算

自从5月份各地陆续召开阶梯电价听证会之后,关于阶梯电价的各种质疑之声就开始不绝于耳。而争论得最为激烈的,就是各地阶梯电价覆盖80%以上的首档电量多少才合理。从目前已经推出的相关实施计划来看,大多数地区都已相应提高了首档电量或选择听证方案中首档电量更高的一个。

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到,江苏的第一、第三档电量标准比听证时分别提高了26度和52度/月;浙江的第一、第三档电量分别提高203度和72度/年。重庆第一档用电量200度/月以内与听证时无异,但第三档从320度/月大幅提高到了400度/月。

北京和上海是截至目前,为数不多没有在原方案基础上提高电量的省份。但北京选择了两套听证方案中,首档电量更高的一个。北京的首档电量确定为240度/月以内,第三档电量为400度/月以上。

不过,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阶梯电价以年度为周期实施,对于普通用户而言,这也就意味着每年用电量在2880千瓦时以内,电费将不会有变化。

上海也选择以年来结算电量。根据最终方案,上海每户居民的用电量将分为三档:第一档每月0-260度,第二档261-400度,第三档为超过400度部分。综合考虑季节性差异等因素,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年度电量为单位实施,第一档为0-3120含度,第二档为3120-4800含度,第三档为超过4800度部分。

因地制宜 分季节或丰水期计费

在我国南方地区,由于夏季高温酷暑、冬季没有暖气取暖,冬夏是两个明显的居民用电高峰期。而云南等省份,因水电比较发达,夏季的用电压力要比其他季节小很多。因此,在各地推出的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中,部门省份也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分季节或丰水期来收阶梯电价。

广东居民阶梯电价将实行分季节的阶梯电量。每年5月至10月执行夏季标准,每户每月基准电量为260度;每年11月至来年的4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每户每月基准电量为200度。

而地理位置更南方的海南夏季从4月至10月(共计7个月),冬季从11月至次年3月(共计5个月),夏季第一档月用电量220度以内,第二档月用电量221—360度,第三档月用电量在361度以上;冬季第一档月用电量160度以内,第二档月用电量161—290度,第三档月用电量291度以上。

云南电网居民生活用电分为丰水期和枯水期两个标准。每年5月至11月丰水期期间电力供应充裕,所有用电量执行每度0.45元的优惠电价,比现行0.483元降低0.033元。而在每年12月至次年4月的枯水期,云南主要电力来源是火电,电能较为紧张,并且成本较高,所以实行三档阶梯电价,以鼓励合理节约用电。其中第一档每户月用电量170度以内,执行每度0.45元的标准;第二档每户月用电量在171-260度的部分,按每度0.5元执行;超过260度的部分,按每度0.8元执行。

补贴低保居民 提高人口多家庭各档电量

除了提高相应电量和分季节计费,各地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中,还有部分专门针对本地用户的特殊规定。

据中新网报道,云南省要求,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按照每户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电量和第一档电价标准,采取货币化明补的方式,由民政部门市电力公司结算后,定期随低保金发放。

南海网报道称,海南将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每户设置10度免费电量,实行即征即退的办法

根据《广州日报》报道,电价改革还设立了峰谷电价政策,供居民用电户自主选择。峰谷电价的平段电价以各地现行居民电价为基础,峰段(14时~17时;19时~22时)、平段(8时~14时;17时~19时;22时~24时)、谷段(0时~8时)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1.65∶1∶0.5。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的居民用户,其峰谷分时计量表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用户选择实施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而据苏州的《姑苏晚报》报道,如果居民户籍人口达到5人以上,每户再加100度的计量度数。(中新网能源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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