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分离阶梯电价更为科学合理
发布日期:2012-06-14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搜狐
自29个省市先后完成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后,阶梯电价方案引发多方关注。昨日国家发改委在官网上针对听证会上提出的质疑和建议,做出首度回应。对于质疑最大的第一档用电量问题,发改委称,在阶梯电价施行一段时间后,可适时调高电量标准。发改委同时称,随着听证程序结束,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新京报》6月13日)
北京上海等城市在阶梯电价第一档高出最低的陕西、安徽一倍,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很明显是计算和统计上出的问题。农业大省的陕西、安徽在统计用电量时,是以全省为单位,包括用电量相对较低的广大农村。这样计算出来的用电量和直辖市农业人口较少的平均用电量当然差距很大。
全国阶梯电价的实行方案,应该城乡分离。也就是农村实行一个标准,城市实行一个标准,以城乡为标准来划分。而不是以省市为单位为标准来划分。因为所有城市居民用电量差别并不大,西安和上海、合肥和北京居民用电标准基本差别不大。各地农村居民的用电量基本差别也不大,所以以城乡为标准实行阶梯电价比以省市为标准实行阶梯电价更加合理。
目前意见最大的就是第一档的用电量差异过大的问题,我国按城乡来计算、来划分,这个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这个主要矛盾用城乡分离的计算办法自然而然的就会得到解决,别的次要矛盾随之也会顺利解决。
城乡用电量的差别和差异是现实存在,大多数居民也能够理解和接受这个客观事实,也很有说服力,相对于发达与不发达,东部与西部等质疑和意见容易让国民理解与接受。所以在听证会广开言路的基础上,综合各种意见,可考虑实行城乡分离实行阶梯电价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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