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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进入火电等发电领域规定有望年内出台
发布日期:2012-06-13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国家电监会正拟定一份有关民资进入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内容不仅涉及民间资本进入火电、水电、核电和新能源等传统发电领域,还将允许民资进入一直处于国家自然垄断的电网环节。

据透露,该规定将在年内出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电网对民资的开闸,不会像放开发电环节一样完全放开,将采取“部分开放”的形式,即只允许民资投资和运营。其实,对于民资办电,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放开,当时,国家鼓励集资办电,允许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发电领域。

按照规定,集资办电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集资扩建和新建电厂,一种是购买用电权。对于民资来说,电网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禁区”。但上述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在新拟定的规定文件中,电网侧引入民资将首次成为可能。“引入民资不代表打破电网的自然垄断属性,而是采用投资参股和运营的模式。”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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