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电发展目标可能下调 安全监管无需弃核
发布日期:2012-05-17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中国核能业协会
核电发展规划再露端倪。我国核电发展目标可能下调。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国四条”要求在核安全规划出台之前,我国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日前称,核电中长期发展目标可能最终被定于6000万到 7000万千瓦之间,低于此前市场普遍预期的8000万千瓦。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董事长王炳华称:“中国政府一直强调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的战略,核电站建设最终由政府进行决策,有三条重要依据,技术在全球最先进、安全标准最高、核电站的排放最严格。未来中国核电发展的技术与安全路线在福岛事故后逐步清晰。”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董事长王炳华称:“中国政府一直强调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的战略,核电站建设最终由政府进行决策,有三条重要依据,技术在全球最先进、安全标准最高、核电站的排放最严格。未来中国核电发展的技术与安全路线在福岛事故后逐步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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