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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称阶梯电价实施后受益有限
发布日期:2012-05-10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近期,各地陆续召开听证会,就居民阶梯电价具体试行方案听取当地居民的意见。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居民阶梯电价听证工作将于5月底、6月初全部结束,经过公示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根据此前发改委公布的指导意见,阶梯电价实施后,第一档电量覆盖80%的居民用户,电价不做调整,只有用电量较多的约20%居民用户电价适当上调。同时,将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月10度或15度的免费电量。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阶梯电价实施后多收的电费将不会留给电网,而主要用于免费电量的资金补贴。

目前全国约有4000万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全国居民电价平均约每千瓦时0.5元。阶梯电价实施后,每户每月可减少电费支出5元至7.5元,每年减少电费支出60元至90元。

国家电网副总工程师蔡国雄认为,阶梯电价只是单纯地通过价格杠杆对用电需求进行抑制,不能将需求侧用电与电网的峰谷电况结合。他建议,将阶梯电价与分时电价结合起来推行。在此原则上,由各地制定具体的分档电量,解决在运行阶梯电价方案时存在的地区差异和季节性差异。

此前发改委公布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实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要求各地制定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办法。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已要求各地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尽快推出峰谷电价的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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