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联动机制“撑腰”电企博弈
发布日期:2012-12-31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中国煤炭新闻网
一份意外的圣诞“礼物”,令煤电企业间博弈的天平开始向电企倾斜。12月2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取消重点煤合同,完善煤电价格联动,并推动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这意味着,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鼓励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 “从新公布的意见内容来看,较之前市场所预期的内容增加了加强煤炭市场建设及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两条。其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是市场之前并没有预料到的。”大宗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金银岛煤炭分析师戴兵对《中国联合商报》表示。不过,煤电价格联运机制对于电力企业来说,确实是一个意外之喜。《指导意见》要求,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调整上网电价,同时,电力企业将消纳10%的煤价波动比例。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充分考虑到了国内发电企业目前所处的困境,戴兵认为,“在电煤价格市场化后,电力企业背负的压力将有所增加,所以煤电联动可以积极有效地减缓电力企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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