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对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和市场交易电最高限价的有关规定,电力企业用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政府不再作干预。这意味着历时16年的煤炭价格双轨制将从明年起正式退出,煤炭价格将全面实现市场化,而电力企业也将脱去以往披着的行政保护外衣。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即逐步缩小了煤炭市场的指令性计划。但在90年代国家决定逐步放开煤炭价格后,市场出现了变化,当时煤炭价格连续5年的上涨使电力生产企业深感压力。为确保电价稳定,国家又在1996年设立了国有大型电厂的电煤价格,对电力生产的上游行业煤炭采取了行政干预,要求煤炭企业的部分产品必须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供应电力企业,从而形成了“计划煤”和“市场煤”两种价格。
但是,用行政手段人为压低煤炭价格,让一部分煤企为电企作出利益牺牲,这实际上造成了煤炭市场的价格混乱,利用两种价格之间的差价寻租的丑恶现象再度出现。同时,这种做法也使电力企业养成了高枕无忧的惰性,不利于其深化改革。因此,此次的改革是我国逐步取消政府对市场行政干预的一个重要步骤,它对理顺煤炭市场和电力市场的价格机制都有积极意义。
现在国家决定将电煤价格并轨,这对于煤炭生产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但是,考量我国煤炭市场目前的实际情况,这种利好却很有限。近几年来,我国煤炭产量一直居高不下,今年前三季度煤炭生产、运输、消费增幅回落,主要港口存煤4076万吨,同比增长53%,煤炭企业库存9800万吨,同比增长更是高达70%。在这同时,我国进口煤的数量也在直线上升,今年11月份进口近2900万吨,预计12月份就可上升到3500万吨。这种高库存、高进口导致煤炭市场的价格日渐走低,“计划煤”和“市场煤”之间的差价已经越来越小。
因此,放开煤炭价格,不会引起煤炭价格的急剧上升,相反可以为消化高库存提供便利。而对于电力企业来说,电煤价格并轨后,它们不能再得到国家的行政保护,从表面上看是个利空。但是,由于目前煤炭市场供过于求,电企在与煤企的市场博弈中握有更多的主动权,因此不会遭遇太多的冲击。
但是,电煤并轨,作为一种价格改革措施,总会造成一定的价格波动,而无论是煤企还是电企,都不是消费链上的终端,只要它们对市场拥有足够的支配权,就可以借着这种价格改革来提高产品价格,在这方面,电力企业显然存有不小的操作空间。长期以来,我们看到的一个现象是,电力企业普遍出现超额盈利,其内部正式员工的高福利早已尽人皆知,但电力企业的高管却总是喊穷,要求政府对其施予财政补贴,而由于电力企业背靠政府,因此它们的这种要求总是能够得到满足。很显然,需要我们警惕的是,电力企业是否会借此次价格改革,提出电价上涨要求,从而让消费者再一次成为这次改革的最终买单者。
电力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能源,目前基本上由国家资本实行垄断,如果说这种垄断有其合理性的话,那么电力企业必须对消费者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它必须努力在内部挖潜,消化电煤价格并轨以后可能形成的涨价压力,而不是简单地把这种压力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必须看到,在经济企稳复苏之后,明年的物价也将有所上升,如果电力在物价上升过程中“助一臂之力”,那么,这一次改革所应该产生的正面作用也就很容易被消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