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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阶梯电价执行方案出台 自7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日期:2012-06-25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新华网

    河南省的居民阶梯电价的执行方案,终于尘埃落定。昨日,省发改委下发通知,河南省的阶梯电价自7月1日起执行,一档电量、二档电量、三档电量与听证会上提出的150度、150度~230度、230度以上相比出现了变化,分别提高了30度。

此外,为防止夏季和冬季居民用电量过多,可能造成费用大幅增加的问题,河南省并不采取按月进行阶梯收费,而是采取按年度来结算费用。第一档电量标准按每户每月180度确定,电价仍按现行电价执行,即每度0.56元;第二档电量标准按每户每月180~260度确定,电价每度提高0.05元,涨价后为每度0.61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0度以上电量,电价每度提高0.30元,涨价后每度为0.86元。

 通知显示,河南省居民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以年为周期确定。“一户一表”用户一年内累计用电量不高于2160度的部分,仍按原规定电价执行;高于2160度不高于3120度的部分,按二档电价标准执行;高于3120度的部分,按三档电量电价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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