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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保障民间投资发电机组无歧视入网
发布日期:2012-06-20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新民网

    6月1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称,加强市场准入监管,支持和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电力市场。电监会称,不断完善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及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许可准入条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对民间资本投资的电力企业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依法颁发许可证。

此外,电监会还表示,加强调度和交易监管,保障不同所有制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民营发电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严格执行电力调度规章和规程。而在新建机组并网监管方面,电监会称,将保障民间资本投资的发电机组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

监督电网企业公开新建机组接入系统审核程序、审核标准和审核进度。此外,加强电价及电费结算监管,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统一的电价政策。保障民营发电企业享受平等的电价政策,并及时足额结算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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