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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月用电量180度以下不提价
发布日期:2012-06-20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石家庄日报

    昨日,备受市民关心的河北省阶梯电价方案出炉。根据省物价局发布的《河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全省城乡居民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此方案自2012年7月1日用电量起执行,7月1日前后的用电量,按对应抄表周期内的日平均用电量乘以调价前后的天数确定。第一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8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水平。其中:不满1千伏用户电价每度0.52元;1至10千伏用户电价每度0.47元;第二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81度至280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第三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281度及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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