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省市公布阶梯电价方案 除京沪外电量都有提高
发布日期:2012-06-18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搜狐
阶梯电价将于7月1日正式试行,近日,全国各地陆续公布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在目前已经推出实施方案的省份中,除了按年计量的北京和上海外,其他省份都较听证时提高了各档电量。广东、云南等南方省份将分季节或丰水期计量收电费。而在听证阶段争议颇多的“只涨不跌”和“对人口多家庭不公平”等方面,部分地区也做出了相应调整。
广东居民阶梯电价将实行分季节的阶梯电量。每年5月至10月执行夏季标准,每户每月基准电量为260度;每年11月至来年的4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每户每月基准电量为200度。云南电网居民生活用电分为丰水期和枯水期两个标准。
每年5月至11月丰水期期间电力供应充裕,所有用电量执行每度0.45元的优惠电价,比现行0.483元降低0.033元。而在每年12月至次年4月的枯水期,云南主要电力来源是火电,电能较为紧张,并且成本较高,所以实行三档阶梯电价,以鼓励合理节约用电。其中第一档每户月用电量170度以内,执行每度0.45元的标准;第二档每户月用电量在171-260度的部分,按每度0.5元执行;超过260度的部分,按每度0.8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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