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将适当调高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标准
发布日期:2012-06-12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西安日报
自5月上旬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份就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先后召开听证会。听证参加人的主流意见是赞同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但对各地电价听证方案提出了一些意见,
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认为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二是建议充分考虑家庭人口因素;三是建议适当考虑季节性因素;四是认为电量标准地区差异较大,东部沿海地区较高,中西部地区较低。
此外,还涉及电费结算周期、合表用户提价、峰谷分时电价、低保户和五保户免费电量的政策落实、电力企业成本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在涉及民生的价格改革领域,阶梯电价制度,贯彻了“建机制、保基本、促公平”这一改革理念,将为今后水、天然气等其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积累宝贵经验。该负责人说:“通过建立阶梯电价制度的探索,我们可以期待在资源环境价格改革领域更多地推行类似的制度,以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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