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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资本进入能源服务相关产业未来空间大
发布日期:2012-05-08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中国电力报

鼓励民间投资能源领域实施细则即将出台

中电新闻网记者 赵汀

  
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在开展能源领域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将征求有关意见,争取在6月底前印发。

能源领域将对民资敞开大门,引发业界关注。早在2010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就提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两年过去了,新36条并未在相关领域得到全面实施。

然而,较多民资参与的新能源产业,近年来却显示出了强大生命力。专家认为民间资本已经不同程度参与到能源产业当中,国家出台鼓励民资的实施细则,将可能在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民资参与力度。

期待能源与民资的深入合作

“鼓励民资投资能源,现阶段的任务是让民资在能源领域有更广泛、更深入的参与。”中国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王震教授告诉记者。目前,民资已经在一些能源领域或某些能源领域产业链不同环节有不同程度的参与,例如煤炭行业、城市天然气管网以及销售等,在成品油零售领域民资与外资已占有40%的市场份额。现阶段的任务是要让民资在能源领域有更广泛、更深入的参与。

王震认为,能源产业链条最上游和进口准入是民资关注的焦点。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勘探环节在整个链条上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但能源资源的勘探阶段往往属于资本密集性、技术   密集性、高风险性。民资的引入不仅能够缓解资金压力,同时更能满足勘探阶段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特性。

“在具体实施开放政策时,要针对不同能源行业、同一能源行业的不同环节采取不同的开放节奏,同时还可以考虑增量和存量不同的开放政策。”王震表示,发展页岩气这种非常规能源,一开始就可以采取开放的政策。

自去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发布2011年第30号公告,国务院批准页岩气为新的独立矿种,中国油气资源“家族”增添一个新“成员”。据有关人士透露,页岩气探矿权第二轮招标或7月、8月启动,国土资源部初步确定20个区块面向市场招标,招标企业暂定为17家。为了进入页岩气领域,新疆广汇、宏华集团等民营企业早已经做足了准备。这意味着页岩气勘探开发不再受油气专营权的约束,任何具备资金实力和气体勘查资质的公司都可投标。这一政策正式为民营资本松绑,为民营资本进入这一领域打通了渠道。

能源服务是民资投入的热门

“民资进入能源服务相关产业未来前景广阔。我国国家在能源服务产业实行的是开放政策,而能源服务业属于多元化竞争性质,民资进入有着广阔的空间。”王震表示。

特别是随着国内能源企业国际化步伐的加快和深入,民营企业开始广泛参与海外能源勘探与开发业务。据了解,3月28日国土资源部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召开“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明确指出:“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投资矿产勘察开发是今后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重点。”另据全国工商联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民营企业500强中已有部分涉足境内外探矿采矿,一些与资源能源关联密切的大型民营制造企业也正在开始向产业链上游矿业领域延伸,也有相当一批企业具备了进军矿产资源领域的能力和愿望。

“能源服务产业中,既有技术密集性的环节,也有劳动密集性的环节。民营资本进入空间很大。当然,随着全球能源产业向着深海、非常规、极地等领域迈进的过程中,对能源服务产业在技术、经验等核心竞争力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这对于一些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来说,是一种更加难得的机遇。”王震认为。

能源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民资在有条件逐步进入能源领域的过程中,国家应出台并完善相关法律。特别是要建立严格的准入门槛与资质管理体系,确保能源业务安全、稳定、有序的发展。“加强行业监管,使国资、民资、外资在享受统一的国民待遇之下公平、公开的竞争,促进能源领域健康、良性的发展。”王震告诉记者。

政府全力推进实施细则出台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进入矿产领域的比例还不高,其中除了投资风险大、资金门槛高、回报周期长、专业技术要求高等原因,也确实存在体制机制的问题,存在阻碍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   玻璃门、弹簧门现象。

2010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新36条的出台显示了政府破除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受限制的决心。

另据记者了解,国家能源局就能源的不同领域,分别成立了编制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并启动了相关的编制工作。其中,电力领域分别成立了火电、核电、电网行业工作小组,召开了三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在水电、新能源、农村能源三个领域开展研究,从了解民间资本在各领域发展情况入手,召开民间投资新能源座谈会,开展民间投资发展情况调查工作,目前已形成研究报告大纲。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进行文件梳理,重点查找不符合国务院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精神的相关内容,并赴地方开展专题调研,听取来自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对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声音。”此前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4月份,能源局已对开展实施细则进行起草,形成征求意见稿,5月份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争取在6月底前印发”。此次能源局主要遴选了石油、天然气、电网、火电和核电等多个行业,并分别成立由司长负责的编制领导小组,根据领域分类,由专人负责相关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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