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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谷电价”时段延至9小时
发布日期:2012-05-04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未知

     峰谷电价延长1小时。高新宇介绍说,在平房“煤改电”和散煤替代政策方面,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平房煤改电和型煤替代的改造资金,延长“煤改电”居民享受峰谷试点电价政策的时间,由现在的22时至次日6时调整为21时至次日6时,即从原来8小时延长到9小时。

高新宇介绍说,这一调整待市政府公布正式文件后,今年采暖季就将开始实施。据现行政策,“煤改电”居民在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享受低谷电价,为0.3元/度,其他时间电价为0.4883元/度。符合一定条件的居民还可以享受0.2元/度的政府补贴,等于只掏一毛钱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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