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新闻网讯 记者从国家电监会网站了解到,5月2日,电监会发布通知指出,将对省级及以上统调燃煤火电机组2003年以来煤价变动情况进行调查。通知要求各企业应客观真实地反映煤价变动情况,以便于电监会全面了解火力发电企业煤价变动情况,深入分析火力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加强成本监管。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火力发电企业煤价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
为全面了解火力发电企业煤价变动情况,深入分析火力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加强成本监管,电监会决定对省级及以上统调燃煤火电机组2003年以来煤价变动情况进行调查。请你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省为单位(未设监管机构的省、市由所在地区的区域监管局负责),认真组织辖区内火力发电企业填报“燃煤火力发电厂煤价情况调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煤价变动情况,并将调查表于2012年5月15日前报电监会价财部。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价财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66597335、010-66597337
附件:
燃煤火力发电厂煤价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