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推行阶梯电价。据报道,现在各地在陆续公布听证方案,公众最关心的仍然是各地如何确定基本用电量。按照此前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意见,各地原则上应确保所确定的基本用电量能够覆盖到80%的居民用电不涨价。
昨天,北京也公布了两套听证方案,基本用电量分别被确定为230度/月和240度/月,超过的分两档涨价,分别上涨0.05元/度和0.3元/度。这个标准,目前仅次于260度的上海,在已经公布的各地基本用电量里,算比较高的。
对于确定230度和240度两个标准的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做了解释,从近几年一户一表家庭抄表的结果看,80%以上家庭,用电量每月平均不超过230度。也就是说,这基本贯彻了国家发改委强调的“80%以上的居民基本用电不涨价”的基本原则。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的具体测算,如果按照230度的标准,居民用户基本用电量的覆盖率为80%,而如果以240度为第一档电量,则居民用户覆盖率为83%,将比80%的标准覆盖面要扩大一些;而15%的用电比较多的居民,其每月增加的电费也不超过8.5元。因此,总体来看,这个标准就目前北京市居民用电的具体情况而言,是一个符合实际的方案。
当然,应该看到,在确立基本用电标准上,对于大家关切的一些问题,有些在方案里做了明确回应。比如,对于季节性用电差异的问题,方案明确了以年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不满一年的,按实际使用月数执行,通过全年用电量的总量的控制,来调节季节性的差异;再比如,对于家庭困难户的用电问题,方案规定,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按照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电量,采取货币化明补的方式,由市民政部门与电网企业结算后,定期随低保金发放。
但是,尽管方案确定的230度的基本用电量标准,在目前各地公布的方案里不算低,但毕竟没有考虑到,未来随着居民生活标准的提高相应的用电量的提高问题,给未来的消费升级没有预留太多的空间。
在未来的五年,随着国家内需政策的贯彻落实,居民用电量的增加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同时,考虑到目前城乡用电量的差距,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平均用电量也会提升。基于此,在基本用电量的标准确定上,应该根据居民用电量增长的趋势和规律,为未来留有一定的空间,建立基准电价的调节机制。
需要强调的是,阶梯电价的实施,是中国电价改革的重要一步,但并非电价改革的全部,中国电力行业应该以阶梯电价的推动为契机,进一步理顺整个价格机制,既确保居民基本用电,又能体现节能原则的定价机制。同时,阶梯电价让电力企业增收的同时,也必须加大对电力企业的成本考核,建立一个公正、透明、兼顾公平和效率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