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今天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监察部近日联合完成了2010年度及“十一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结果表明,国家确定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但也发现个别企业问题严重,决定实行挂牌督办和进行处罚。
陶德田说,201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38.1万吨,比2009年下降3.0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85.1万吨,比2009年下降1.32%。与2005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45%和14.29%,均超额完成10%的减排任务。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和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电力集团公司都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的总量控制任务。
根据有关规定,对污水超标排放的天津市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等7家单位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脱硫设施整改任务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自备电厂等8家单位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