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获悉,目前国家能源局正牵头研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以形成能源消费总量倒逼机制,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国务院办公厅转报来的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印发给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这份报告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加强节能工作的具体措施。
针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问题,报告提出,下一步将加快研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能评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手段。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对能源消费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实行预警调控。
就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问题,报告表示,将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政府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同时,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报告提出,要严格实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审批行为,对未通过能评的项目,依法不予审批、核准,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此外,要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将对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1.7万家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0%以上),采取措施切实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挖掘节能潜力。要求各地区每年对万家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国家汇总公告考核结果,对未完成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开展能源审计,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