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车船税节能车型目录公布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同时,三部门还发布了首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首次对具体车型做出明示。
首批车型以小排量车为主
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对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给予了明确定义:其中,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主要或全部使用新型能源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据了解,这三种车型与2010年工信部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推广的新能源车型一致。而对节能车的定义是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车型。
此外,首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公布了近50款节能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170余款电动车辆免征车船税。
另据记者统计,首批车型目录中涵盖十家合资和自主品牌的近50款乘用车产品,全部为排量在1.6升以下的产品。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也曾表示,他和另外三位院士曾联名建议,在纯电动汽车方面,微小型、低速、短程纯电动汽车应该优先发展。
混合动力车处境尴尬
值得注意的是,在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仅笼统地将混合动力概念纳入到了减免车船税范围中,但未针对具体车型制定政策。混合动力车型与传统的小排量车型享受完全一样的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也并不能突出国家对混合动力的政策倾斜。此外,油电混合动力车型并没有进入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这也使得混合动力车能否获得政策支持,成为一大疑问。
此前有观点认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业应该跳过混合动力车,“直通”纯电动汽车,实现跨越式赶超。但多位业内人士指出,这种跨越式发展观,脱离了产业实际和现实条件,应稳步前进,最终实现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和普及。
产业发展需跨越1%门槛
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脚步渐紧。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要“大力培育”、“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另据了解,科技部《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摘要)》也已公布。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十二五”规划》也将于年内出台。随着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的出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将在未来几年迎来产业化高潮。
在《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摘要)》中,1%这个指数被不断提及。比如“在5个以上城市进行新型商业化模式试点应用,为实现电动汽车规模产业化、尤其是纯电驱动汽车销量达到同类车型总销量1%左右的重要门槛提供科技支撑,引领电动汽车新兴战略产业跨越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总体专家组组长欧阳明高也表示,“我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预计到2015年左右有20万到25万辆,达到同类车型总销量1%左右,迎来第一波产业化高潮。”
【 链接 】
新能源汽车的认定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和其他车辆。
(2)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轻型、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同类车型相比应小于60%。
(4)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 观点 】
入选公务用车
有利新能源汽车发展
日前,新能源汽车进入工信部《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征求意见稿)》,这是公务车目录中首次出现新能源汽车。
有业内专家认为,政府公务用车多做为市内短途行驶,单次充电即可行驶200公里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完全可以满足办公使用,充分发挥了新能源汽车的特点。
一方面,公务车是集中管理,拥有固定停车场地,充电桩和换电站等基础设施易于实施建设,车辆的电能补给系统会很快形成,推广示范效果会比私家车更明显。另一方面,政府使用新能源汽车,能比较容易通过统计司机选择充换方式的应用数据,科学地确立起电能补给基础设施的类型。
科技部数据显示,到2011年10月,全国25个示范城市共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13085辆。
其中,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插电/增程式、燃料电池)6142辆,示范推广混合动力(节能)汽车6943辆。
示范城市已建成的基础设施为,充换电站95个、充电桩群84个,配备交流充电桩累计服务车次规模达20万辆以上。